哈尔滨商标注册可以使用多久?

联系我们

  • 黑龙江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哈尔滨商标注册可以使用多久?

哈尔滨商标注册可以使用多久?

作者:黑龙江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9 08:00:30

所谓的商标使用年限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实际上商标使用年限说的就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在哈尔滨商标注册有效期内,权利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个注册商标的使用年限限定为十年,时间是从核准注册当日起计算,具体生效和失效日期都会详细标明在您的商标注册证书上。想知道还剩多少商标使用年限的时候,把商标注册证书拿出来看一看就知道了。

当超过这个有效期的年限而没有做任何延长有效期的手续时,注册商标就会被注销,也就是说超过这个限定的十年商标使用年限,您的商标专用权是有可能会失效的。那么想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怎么办?商标到期后要怎么办?办理商标续展,而且是在这个使用年限的最后期限前十二个月内办理,最晚不能超过这个期限六个月。办理完商标续展,这件注册商标就又获得新一届的十年使用期限。而续展次数是没有限制的,如果长期需要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多次办理商标续展。

另外,如果记得商标注册号的话,也可以直接的商标局官方查询系统,通过注册号查询商标信息,其中会清楚显示商标的历史状态及对应时间,和商标的使用年限。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的注册商标是通过购买商标得来的,一定要确认好商标使用年限,避免在办理转让期间面临商标即将失效的窘境,及时与转让方协商办理好商标的续展工作。商标的转让手续跟续展手续都是可以委托给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完成的,办理时间没有注册商标的时间这么久。

提醒大家,在申请国内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着重把握规律,考虑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申报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而不是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胡乱猜测,那样不仅会造成国内商标注册的失败,还极有可能为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地区性较强的名称

某一地区对特定商品的特殊表述,不宜出现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

标点符号用法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是描述具体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为名词或带有前缀的名词,亦可表述为名词后缀带有括号的解释性内容,但不能表述为句子或段落。因此,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一般不宜出现逗号、句号,但名词后缀的括号内容可含有逗号。

描述性词语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可出现说明商品的功能、用途、所用原料、成分、销售渠道、消费对象,或者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的描述性词语。但此种描述应是对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客观说明,可为限制性或具体化描述。不宜含有广告宣传、过度修饰、扩大渲染等描述性词语。

含有表示概括性的词语

由于外延范围不清,可能含有多种商品或服务项目,概括性词语不宜出现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

含有民族宗教用语

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中含有民族宗教用语的,应慎重申报。

商标异议答辩材料,企业注册商标如果因为其行业的竞争性较大,且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与已注册商标类似经常会遇到商标异议的情况,这时商标局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以及各项相关证据材料和意义理由的副本送交于商标申请人,并且限定商标申请人自收到相应材料后30日内做出书面异议答辩,那么商标异议答辩材料是怎样的?商标异议答辩材料商标异议答辩材料是怎样的?

1、申请商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申请商标时设计商标的主要构思以及使用范围,适用范围需要突出知名度,以书件方式提交并加盖公司公章;

3、申请商标企业的书面企业介绍,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4、申请商标的企业各项已获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商标的企业最近三年的销售及广告费用以及公司的相关财务情况,需要书面文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6、申请商标企业的媒体报道或者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7、申请商标企业的主要销售产品外观设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8、申请商标企业能够证明其商品和企业知名度的证据和材料;

9、申请商标企业能够证明企业商标优先权的证明材料,即此商标为申请企业最早使用的证据材料;

10、申请商标企业需要将提交的所有证据材料进行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并且对提交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明的事项做简要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不少企业在发展的上升期都热衷于开办分公司,以此来拓展事业版图。但分公司并不是真正意思上的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依附总公司,因此分公司只有分公司负责人并没有法人。那么分公司遇到负责人离职或人事调整时,要如何进行分公司负责人变更呢?注册公司平台来帮您,关注我们,更多精彩等着你。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在一些分公司中并不少见,但由于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一些总公司认为,既然分公司一切事物归总公司管理,那么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相当于公司内部变更,并不需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提醒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分公司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其登记事项中除分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营业范围等信息外,还有分公司负责人信息,因此分公司负责人变更属于公司登记信息变更,其负责人变更后也需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若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将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进行变更登记,逾期依然不办理变更登记的,将对该违规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此可知,分公司负责人变更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公司内部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将给公司带来不小的损失。

了解到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未及时进行登记的严重后果后,那么企业要如何快速办理分公司负责人变更呢?其实分公司负责人变更办理材料及流程与公司信息变更所需材料及流程大致一样,主要区别在于部分提交的材料上: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职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4、若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交有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公司登记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6、审批通过后,核发新的分公司营业执照。

 

版权所有:黑龙江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