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标注册撤三答辩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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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标注册撤三答辩攻略

作者:黑龙江圣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06 08:56:20

身边很多人对知识产权不在乎,商标权人在收到撤三通知书之后,第一反应是我明明在使用这个商标,商标局凭什么要撤销它。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一讲:商标撤三是什么,哈尔滨商标注册撤三答辩攻略?

一、何为撤销三年不使用?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何为撤三。商标撤三全称为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其次,商标撤三申请是否有法律依据呢?答案是肯定的。申请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出现撤三的原因在2017年,我国的商标申请总量为590.16万件,同比增长54.96%,呈现一个大幅度增长的趋势。在文字资源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商标申请量依然保持着高速增长。我们可以将商标比喻成黄金资源。商标申请就是挖矿,商标的实际使用行为就好比是黄金加工。当黄金资源越来越少,而需求者越来越多,黄金变得供不应求。但是的确有一小部分人手里虽然拿着黄金矿石,却一直存放着,等待升值,做投机行为,并没有实际的加工使用,造成了市场的供需失衡。为了提高商标的利用率,使商标资源利用最大化,这就是商标撤三案件出现的原因。提出撤三的原因主要是申请人认为商标权人在最近这三年当中,并没有在经营活动中实际使用被撤商标。还有一种可能是,为了取得认准的商标,有的企业可能通过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以下简称撤三),撤销他人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让自己的商标得以通过。

三、什么是商标撤三答辩及答辩依据顾名思义,撤三答辩就是针对商标局发出的撤三通知,所进行的答辩。其目的是为了向商标局证明被撤销商标在经营活动中有实际的使用,不应该被撤销。撤三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四、答辩前的准备事项如果您接到了商标局下发的撤三通知书,先清楚与分析通知书上的内容。首先要知道提出撤三的申请人是谁,是撤销商标的全部商品还是部分商品以及撤三答辩截止时间。当我们把上述信息都了解清楚了,那么撤三答辩前的准备就算是初步做好了。同时,撤三答辩是必须以真实有效的使用证据来进行证明被撤销商标在经营活动中有实际使用,从而进行答辩。所以当我们在经营活动当中有使用或者涉及已注册商标的情况,最大可能的保留使用证据。

同时,这也是一种保护品牌的方式。若我们能够提供充分的品牌使用证据,并且能够保证证据的真实性,那么答辩的成功率已经接近百分百。但是,答辩人在提供证据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到证据使用时间,必须是通知书上所要求的时间范围之内。最后,商标撤三答辩书的撰写您可以交给我们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通过我们的撰写,可以进一步提高撤三答辩的通过率。待我司撰写完毕,将答辩书及其材料寄到商标局之后,答辩人可以静下心来等待商标局的撤三裁定了。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第十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第十一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根据我国《商标法》,阐述了商标注册和商标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了做好工作,陈律师首先要利用好自己的工具。自执业以来,陈律师努力学习法学理论和经济学,学习司法案例,探索公司治理案例,不断提高法律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主要擅长民商事诉讼、合同、公司法律事务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论是工业品还是农产品,我们每时每刻都会看到商标,而商标是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商业行为。

那么,商标取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发言者说,商标首先是取得注册的原则,其次是先申请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自愿注册原则、集中注册和分级管理原则、平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原则,等等,根据《民法通则》第八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不得从事违反法律、社会秩序和良好习惯的民事活动。”根据《商标法》第十条款第(八)项的规定,危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用作商标。

发言人继续谈到在防疫期间申请商标注册应注意哪些问题。为严厉打击涉疫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加强对涉疫易产生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控制,国家商标局制定了《关于防疫商标审查的指导意见》和《与疫情有关人员姓名的审查指导意见》,包括病毒名、疫情病名的有关标志,与疫情有关的药品标志、与防护用品有关的标志和其他与疫情有关的标志已经确认。匆忙登记与疫情有关的姓名、名称的行为,不仅不利于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也不妥当,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时应予以重视。

商标局有没有可能在长时间不注意的情况下撤销已经申请的商标?总结了商标注册成功后需要关注的六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保护商标。《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商标核准注册后,必须尽快使用,同时注意保存详细的使用证据,如:生产、加工、销售合同、商品包装、印刷广告等,以便在以后的维权中有正当理由。

不要随意更改商标外观,及时更改注册信息《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撤销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应当予以撤销,我们使用商标标识时,无论是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都必须保证在核准时与注册商标标识一致。

我们只能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内容和字体。同时,如果商标的所有权。如公司名称、地址等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商标变更,否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公司地址变更后商标遭到异议,商标局会将回复通知邮寄给公司,因为公司没有变更地址,也无法收到通知,最终导致商标被注销,不值得损失。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当督促商标权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和备案手续,这是对自己使用商标的一层保护。为确保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商标权人应当在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中对商标资料进行连续检测。发现与本单位注册商标相似或者相同的其他商标,应当及时维权。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类别分别提出。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另行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有效期为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商标权人应当自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更换商标。否则,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希望您能关注以上六个问题,合理合法地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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